
其实直到现在我并不埋怨他们,毕竟当初他们有自己的苦衷。可是这样的决定让我难以接受。也就是他们这样的决定让我走上了今天这条路。
1986年八月,父母和奶奶带着还只有四个多月的我去远方的叔叔家。在火车上一对夫妇喜欢上了我的可爱,和父母商量把我给他们养。也许是生活所迫,(毕竟我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姐姐。)最终他们用一车煤和一百斤的粮票把我买了下来。当时的我其实并不知情,毕竟我还只有四个月。
两年多后,养父母生下了一个女儿,而从此我的命运也就开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许是因为我并不是他们亲生的,所以才会那样对我。
在我懂事的时候,就常听邻居们说我是捡来的,开始我并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可是有一次我实在受不了这些就问起了养父母。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们毫不隐瞒的说我是他们花了一车煤和一百斤的粮票买来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是一个没人要的野孩子。
从这以后我知道在我身边对我不好的父母并不是我亲生的。我开始有了自己很大的思想压力。我发誓我一定要找到自己的亲身父母。
初中毕业,养父母就不让我上学了;我只好和一些同学去了广州打工,而现实却让我再一次受到伤害,由于年龄小没有文化我一次又一次的被别人拒绝。最后一个做灯箱布的老板偷偷的收留了我。
在那上班的日子其实很难受,瘦小的我并不能承受那么重的工作,但也没有办法,为了养活自己我只能忍。
16岁生日那天上午,我左手的两个手指头被机器无情的压扁了。那一刻我真的很痛苦。忍受这各方面的痛我狠下决心一定要回学校。
第二天,我辞职回到了离那个并不属于我自己的家附近的一个城市————长沙。自己找到一个职业高中并拿出自己挣的钱交了学费。而这一切养父母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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