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Y 沐童
看到孙海英说“同性恋是犯罪”的言论,本来是想很轻蔑地翻过此页,看其他更有意义的东西。但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有点不安。腾讯博客上已经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参与论战的网友成千上万。我在想,究竟为什么,这样一个明摆着是耸人听闻、博取注意力的噱头,竟然能够成为我们媒体的一个议题?难道我们真的没有更加有意义的话题来讨论了么?
同性恋是不是犯罪,孙海英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法律说了算。就算孙海英用油漆大字把全中国的墙壁上涂满“同性恋是犯罪”的标语,警察和法院也绝然不会真的考虑他的建议,把同性恋列入“犯罪行为”。明知是痴人说梦却仍有意为之,动机太明显了:一个曾经有过些辉煌的寂寞的人,不甘被公众遗忘,用如此绝望的方式喊出一嗓子“豪言壮语”来,然后心满意足地等待自己成为舆论的焦点,被讨论,被关注。而善良的公众竟以为这真的是个了不得的大问题,被人利用也不自知。对此类行为,最佳的处理方式便是冷着,顶多看看热闹。与之争论不休,浪费时间,浪费网络资源,没有意义。
本文不想讨论“同性恋”这个话题,我如何看待这个群体,已经在《寂寞的撒旦》中表达过了,我眼中没什么同性恋异性恋,只要没有触犯法律,本分生活,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人。令我介意或难过的,不是人们对同性恋的正解或误解,而是某些人出于虚荣或私利,竟可对一个与己毫不相关弱势群体肆意地利用与践踏,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所暴露出的人性的荒凉与残忍。一个不甘寂寞的艺人,为了吸引一点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注意力,竟可以公然把社会上的某一类人当作为自己牟利的工具。这已经不是一个是否接受同性恋的问题,而是一个是否具有做人最基本的同情心与道德感的问题。在孙的眼中,或许一切弱势群体——不仅仅是同性恋者,也许有一天是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或其他——都是可以为我所用的。在《***燃烧的岁月》中,他饰演了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在真实的世界里,却缺乏作为一个正直男人应有的悲悯之心。令人叹息。
孙海英当然不是傻瓜,他自然明白国内那些对同性恋者持仇视态度的人会成为自己的拥趸。若估计不错,本文后面的跟帖中就不会缺少为孙的言论叫好之人。其实他本来有很多耸人听闻的口号可以选择,比如“希特勒万岁”,又比如“日本侵华有理”,虽然内容不同,但涵义却是相同的:一个不堪一击的谎言,带来的是举国上下的侧目。不过,他很聪明地选择了“同性恋是犯罪”,为何?谁让同性恋者最弱势,人少力薄,没有声音没有组织,最好欺负又不算诽谤。是真爷们,可以去踩踩有权有势的阶层,专捡软柿子捏,算什么能耐。
可是就算如此功成名就,又有何意义?无论表面上如何振振有词,想借侮辱他人而窜红的事实却是明摆的,出名赚钱是真,良心道德靠边站。岂不知,时间在流逝,社会在不断进步,善良宽容的人会越来越多,哗众取宠的荒谬也将日益失去效力。宁愿千夫所指,也不愿平平淡淡,这样的名望,就算获得了,也不过是历史的长河中一个荒诞的笑场罢了。当然,人们会记住他,并非由于他在艺术或做人上的造诣,而是源自他对弱者的鄙视和欺凌。我又想起在东莞掌掴七旬老太太8个耳光的城管,事情虽然不同,所折射的心态,却如此相似。
李银河用希特勒来类比孙海英,我觉得大可不必。希特勒是个真正的暴君,独裁者,拿他来和一届只会欺侮弱小的人相比,恐怕地狱中的希魔也会非常不爽吧。我还是那个观点,先做个好人,再去做名人。否则,为祸甚重。
(此系旧文,曾发表于腾讯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