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底,阿强(右)和男友在上海复旦大学向大
学生们讲同性恋长期伴侣关系。(阿强提供图片)
住在广州的阿强是名男同性恋者,29岁,自由职业,已与“爱人”一起生活了11年。近日他在网上写了一个《网友签名支持同性婚姻提案》的帖子,以支持社会学家李银河第3次向两会提交同性婚姻提案,引起网友热议,赞同与反对者皆有之。
前晚,记者采访了阿强,他说,面对社会的压力和世俗的偏见,他选择公开自己的经历,需要的并不是怜悯,只希望爱情能够得到世人的理解和尊重。
“那时对同性恋没有任何概念”
记者: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男性?
阿强:上初中时对男生有好感,高中时有了明确的喜欢对象,但感觉不是很强烈,就在心里默默地喜欢。
记者:和现在的男友是怎么认识的?
阿强:1995年,在江苏打工时认识了他。那年我18岁,他16岁,是初恋,并不是一见钟情,慢慢地就互相有了好感。出差的时候会想念他,想快点回去见他。
记者:当时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者吗?
阿强:那时候对同性恋没有任何的概念,属于一种无知的状态,甚至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是这样的,喜欢对方的话就在一起生活,一切都很正常。也许正因为无知,才没有意识到外界的压力。
“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感”
记者:那是什么时候明确知道了自己的性取向?
阿强:第一次听说同性恋这词,是1997年底,到南京出差时买了本杂志,里面讲到同性恋,说同性恋行为是变态,是不正常的。这时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也是同性恋。
记者:这对你有什么影响?
阿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感。从南京回来后我和他说,杂志上说我们的关系很变态,我们分开吧。一提起分开两个人就哭了,睡觉的时候搂在一起,他趴在我耳朵边唱田震的歌《朋友》,这种状态持续了几个月。
记者:后来呢,真的分开了?
阿强:1998年初我决定到广州。车开走时,(我)看见他一直站在路边抹眼泪,直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想起来仍然很难受。来广州第10天,我忍不住给他打电话,刚说了一句“你还好吗”两个人就都哭了起来。我始终忘不了他,工作的动力就是挣钱,然后再和他在一起。
记者:有没有想过和女孩子交往一下?
阿强:(我)也曾试图和女孩子交往,想过所谓正常人的生活。谈过一个,只是拉拉手,没有爱,也谈不上好感,只是觉得这个女孩不错,做老婆可以,但两个月后就不再联系了。1999年,他来到广州,当时没想着一辈子在一起,我们清醒地知道始终无法逃避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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