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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秘情色 重庆同性恋群体活动场所亮红灯
文/陈富万莎 时代信报 阅读: 2006-8-2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在上清寺,有着重庆最有名的几家同志酒吧。在这些盛夏的夜晚,酒吧的空气里飘荡着古龙香水的味道,不同肤色、年龄的人们流连忘返。
●重庆同性恋人群的活动相当隐秘,形成了自我封闭的群体。他们行为活跃,高危行为较多,又多存在着双性恋现象,易把HIV传播给普通人群,是AIDS传播的特殊高危因素——
夜幕遮掩下,艾滋危机日益逼近
7月25日,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将修正查禁卖淫嫖娼条例,规定同性之间卖淫同样要受罚。
重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有关人士解释,现在的草案将卖淫嫖娼行为界定为“以收付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也就是说,不论是男女之间,还是同性之间,只要被查出这类行为,就算卖淫嫖娼,就要接受治安处罚。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各方注目。“这个规定很好,起码让我们的性行为更为规范。”一名同性恋朋友给记者发来短信: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是同性性行为就等于是卖淫嫖娼,记者同志,你能不能给我们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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