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的罪恶种子
“我从小生长在陕西大荔县,可以说在我5岁前还有个幸福的家庭。
“6岁那年,一次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被一个陌生的男人以瓜子引诱,随后脱了我的衣服,对我进行了猥亵……对谁,我都不敢说,事后才知道那叫猥亵。从此,我的人生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开始喜欢那些乱七八糟的书籍,后来迷上了淫秽网站。
“10岁时,父亲曾因盗窃被判刑,母亲和他离异,我被‘分’给母亲。稍大以后,便很少与母亲居住。母亲平日里做一些小本生意,对我也很少关心。
“不知从哪一年开始,我就感觉自己特别喜欢男生,不喜欢女生。有了想试着找几个男孩子玩玩的冲动,可是一直没有机会。就这样,一直到2003年,因为盗窃,我被西安市莲湖法院判刑一年半,从里边出来后,我就越发喜欢男娃,特别是长得帅的。
“就这样,我从受害人完全堕落到现在的猥亵男童杀人犯……”
打工者子女监管缺失
认出遇害男童就是自己的儿子后,浩浩五十多岁的父亲当场晕倒在地,母亲突然乱喊乱叫,精神一度失常。
九年前,浩浩的父母从江苏老家来西安,在太华路立交桥附近靠摆摊卖小商品维持生活。
居无定所,生活漂泊,如果说这些是进城打工者最先需要解决的问题,那么他们的子女,那些未成年人则需要更多的关心呵护。
张斌本身就生活在一个打工者家庭。他父母离异后,母亲靠打工维持母子二人生计。当警方将张斌的行为告知其母时,这位只比张斌大17岁的母亲面无表情。
当年,张斌因遭受猥亵而变态,一头扎进淫秽网站、淫秽书籍不能自拔的时候,关心和监管在哪里?直到身揣猥亵儿童的量刑标准及相关的法律书籍作恶,21岁的他只能接受法律的严惩。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方宝山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痛心地说:“现在的进城农民工和市民,整天都忙于挣钱,对孩子监管不到位,平时很少坐下来对孩子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由于家长平时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够,一旦孩子遇见陌生人后就会无法应付、无法面对和无法适应。此案告破,我们依然沉重。孩子为什么轻易就会被陌生人所诱惑、所骗走呢?难道孩子真的就是为了贪图小便宜?这里,我还要说,家长,请您真正地为您的孩子负责,担当起应尽的责任。”
有关专家认为,儿童的认知能力较弱,往往对陌生人缺少应有的警惕性,儿童对爱抚行为和猥亵行为缺乏辨别能力。很多被侵害的儿童在遭到猥亵时,并未意识到自己受到了侵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及时查处此类犯罪,也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要防止此类犯罪,除了应净化社会环境、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以外,首先要加强对幼童的监护,使他们尽早树立防范意识。家长对幼童的监护和教育亟待加强。一些家长对教育儿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的认识也不足。由于猥亵儿童案件目前在我国的发案率较低,此类犯罪行为尚未引起家长的足够重视。
链接: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行为。它的侵害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不分男女。犯罪客观方面一般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鸡奸或猥亵幼童的行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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