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50万精神抚慰金
庭审的同时,阿文的父母提出了高达80多万元的经济索赔,其中包括30万的死亡赔偿金,5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但审判长解释称,依据相关法律,刑事附带民事索赔是不能提出精神损害索赔的,法院也不会受理这一请求。
对于剩下的30多万元的索赔,许琴抽泣着说她愿意赔,会和家人商量后如何赔,但她的父母随后却向法官表示,他们没什么钱,一个下岗,另一个只有一千多元的收入,就是想赔也无能为力。(记者注:在刑事案件当中,如果被告人一方积极赔偿,而受害者家属愿意接受的,将可能受到从轻处理)
两度哭泣愿赔30万元
听闻父母如此之说,许琴再次哭了起来,在庭审的最后向法官请求,事发后,她清醒过来,感觉到自己一时的糊涂,伤害了两个家庭,现在是后悔莫及,希望法官让她得到一个宽大的处理,她一出监狱就会努力挣钱,赔偿对方父母的损失。
上午11点半,持续了一个半小时的庭审结束,许琴的家属默默地退出法庭,而阿文的一名女性家属控制不住情绪,冲到被告席前,对着许琴质问,后被法警劝出法庭。但阿文的家属没有罢休,一直追着许琴的家属骂,直到对方一群人低头快步离开法院。
律师分析结果:
市退回区,不会判死
记者了解到,刑事案件一般涉及人命的都会由中级法院受理,审理的结果往往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其对等的公诉机关是市一级的检察院,而命案交由区一级的检察院起诉,对等的就是区级法院,审理的结果只能是有期徒刑。
而造成该案先上调市检察院又被退回区院的原因,一名律师分析说,那只能说明许琴肯定不会被判死刑, 因为据他了解,最高法院有一个内部文件,凡是殉情相约自杀没死,活着的一方触犯故意杀人罪的不判死刑,而许琴不仅符合这种情况,并且对方还有自杀的情节,不但死不了,可能连无期徒刑都够不上,正常应该是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相关案例
相约殉情捅死她男子被判刑11年
2005年7月份,黑龙江省男子陈延斌与已婚女子王某相好,后来两人感觉生活无趣,相约以割脉方式自杀,并写好遗书。因两人迟迟没死成,担心被人发现无法完成心愿,陈延斌随即帮手用水果刀结果了情人的性命,自己捅了五六刀被人发现送往医院抢救过来。
广州市中院在2006年作出判决,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 同时采纳了辩护人称此案区别于恶性杀人案的意见,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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