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来不想用“之一”的,但考虑到总会有不同观点,如果别的同志提出别的标志,往上加就是了,我的观点可以向下兼容。呵呵,所以我不能把“好色”说成是“唯一标志”。
这里的好色是中性的,没有感情和道德标签的,就像闻到方便面香味会觉得香一样。香味的存在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好色也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
同志爱情不比普通爱情“高尚”,因为同志也和异性恋一样好色,并不是所有同志爱人,都是因为对方喜欢做好人好事,天天去乐善好施,他才会去爱那个同性的。这点和普通人没区别。
正如女孩子说得理直气状:“我又不是找雷锋,是找老公”此言无可非议。
异性爱情不比同志爱情“高尚”是因为:爱情本来就是“本能”
你就是能“理性地”把自己杀死,你也不能消灭掉你体内有好色的这种本能有些人(不管是同性爱还是异性爱)就是受不了理性与本能的强烈冲突,采取激烈手段,甚至把自己也给杀害了。从生物学上讲,你的确是没有了。可你的本能和理性的冲突并没有解决。这个人,只是把他自己这个体取消。如果用这种办法解决问题,那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因为所有的问题都是留给活着的人的。死人不再有任何问题。我不喜欢这种方式。太过简单。也太过恐怖。不就是好个色吗?谁谁谁……
“都是朋友,提钱就太那个了”。“都是爱情,提色也太那个了罢”。呵呵我知道,把“色”从爱情中提出来,是让“愿意为爱而死”的同志们尴尬。“色”好象伤害到了爱情的“纯洁和神圣”。尴尬就尴尬好了,反正也绕不过去。承受力是需要训练的。如果绕不过去,那就直面这“好色”的尴尬爱情好了。时间长了,就习惯了。也就不会那么为爱情痛了。可能它本来就没有想象得那么纯洁吧。如果不把爱情拉下神坛,多少人还在为没有真爱而痛心疾首呢。嘻嘻,好色就是爱情的“七寸”。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找BF全以长相为先,总是有例外的吧。虽然少,可是帅哥在哪个国家都占少数。普通GAY一样有普通的爱情罢。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养眼”其实就是好色在发作。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