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娱乐圈被传同性恋的明星没有几百也有几十,比马天宇名气大的、资格老的也很多。但唯有马天宇拿起了法律的武器,是武器都不是随便能耍的,弄不好打不到别人,反而伤了自己。
按常理,在娱乐圈混的,各种负面消息都可能会遇到,包括同性恋传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基本上来说,当事人(或公司)对同性恋的态度决定了他们采取什么样的应对策略。
昨天我打电话问了北京几个对“马告高”事件有所了解的朋友。稍作整理,脉络如下。
发生:
马天宇参加好男儿比赛,获得较好名次,高波发表博文,暗指马是他的前男友兼助理(未点名)。
媒体注意到这篇文章开始炒作,马天宇发信息给高波说公司骂他了,要求他删除这篇文章。高波删除了博文。
媒体的炒作并未停止,马的公司态度暧昧,因为新闻炒作为马天宇带来超高的人气及媒体提及率,这是任何一个艺人都想要的。
个人认为,如果马天宇所在公司公关人员早点跟高联系,通过中间渠道友好沟通,高波也算一成功人士,在人像摄影界也算个大腕,以后不再提起那段情也就算了,所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马公司的不作为为后来的事态发展埋下伏笔。
发展:
高波接受程青松播客节目《同志放轻松》的采访,承认跟马天宇的关系,称自己没有撒谎。
媒体炒作又起,马的极少数粉丝“羽毛”公开威胁高波的人身安全,马所在公司随后在新浪网发表声明,警告“所有不良企图的幕后操手”,声称要诉诸法律。
马公司此举激怒了高波,令高波再度开口,除在个人博客挂出文章外,还接受了网易的专访。事件更进一步。
高潮:
近日,马天宇在北京东城区法院起诉高波。
新一轮媒体炒作开始。这一次无论结果如何都会将事件推向高潮。在我看来判决结果并不重要,起诉本身已达高潮。
思考:
这是内地首次有公众人物因“同性恋”传闻诉诸法律,无论结局如何,进入法律程序,事件已跳出娱乐圈,成为公共话题。我们积极关注这一事件,无意推波助澜,更决无炒作之意。我们知道在这个小小的个案背后,将会折射大众对同性恋群体的接纳程度,为什么说你是同性恋你就要告?因为在你的心中同性恋是不好的,不阳光、不健康的。法官采用什么样的量行标准?也是我们的关注所在。因为稍有不慎可能会引发轩然大波。官司未打,马天宇已将自己推至几千万同性恋的对立面。我们等待着法官的判决,我们相信结果可能会引发更深入的、更持久的讨论。个案往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一环,我们对此有所期待。
纵观整个事件,马天宇公司的公关策略严重失当,错误的利用了网络炒作,在推高马天宇人气及媒体提及率的同时,也让马与“同性恋”这个词越拉越近,当发现社会传闻与他们所要打造的所谓阳光形象有距离时,马天宇所在公司陡然醒悟,发布高调声明称有人造谣,显然暗示高波撒谎,高波称不能容忍威胁和诽谤,在博客上贴出进一步的博文,以表明自己“没有撒谎,只是在回忆过去的一段爱情”。任何事件总是各说各有理。在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我不再对此事发表评论。
只是我发自内心的为马天宇担心,这个21岁的年青人,能否承受如此大的舆论压力,还有宏大的社会命题(个案对同性恋群体的推动作用),起诉可能并不是他的想法,经理人公司为了“打造形象”,为了获得更长远的经济利益恶意炒作,而明星被“挟持”着被迫前行。如果有一天他承受不了这些压力,有个三长两短(有媒体曾报道他一个人躲在卫生间里哭,可见其心理脆弱及压力之大)。谁应对他负责?他所在公司拙劣的媒体公关策略不应承担责任吗?
注:本文只供信息传播,不代表阳光地带观点。
点这里查看和参与马高事件调查
点这里进入马天宇高波事件专栏